2017年湖北省環境質量如何——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水質穩中趨好
行業資訊發布時間:2018/2/9 11:42:44
湖北日報訊 湖北日報訊(記者王理略、通訊員方芳)2月8日,省環保廳召開新聞發布會,對外發布2017年湖北省環境質量狀況。去年,我省水質總體改善,穩中趨好,空氣質量明顯改善,優良天數比例提升,城市環境噪音保持良好。
全省水環境質量改善
2017年,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總體良好,水質總體保持穩定。其中,我省179個河流監測斷面中,水質優良符合Ⅰ至Ⅲ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86.6%,劣Ⅴ類斷面比例為3.9%。與2016年相比,水質Ⅰ至Ⅲ類比例和劣Ⅴ類比例均持平,主要河流總體水質穩定在良好。長江干流18個監測斷面水質為優良,均達到Ⅱ至Ⅲ類;漢江干流20個監測斷面水質為優,均達到Ⅰ至Ⅱ類,水質總體保持穩定。
去年,全省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總體保持穩定。地級以上城市水源地中,僅十堰黃龍水庫市水廠水源地10月受漢江秋汛影響水質出現超標,超標因子為總磷;縣級水源地水質全部達標。
省環保廳總工程師周水華表示,2017年,盡管我省部分湖泊水質有所好轉,但總體形勢不容樂觀。全省監測的21個湖泊水域中水質優良符合Ⅱ至Ⅲ類標準的水域占42.9%,與2016年相比,上升4.8個百分點。但斧頭湖武漢水域、漲渡湖、網湖水質有所下降。
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明顯
去年,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,優良天數比例明顯提高,主要污染物濃度大幅下降。周水華表示,去年全省超額完成各項考核目標任務。17個重點城市空氣優良天數比例平均為79.1%,較2016年上升5.7個百分點。六項主要污染物中,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一氧化碳、臭氧濃度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;細顆粒物(PM2.5)和可吸入顆粒物(PM10)年均濃度分別為49微克/立方米和77微克/立方米,較2016年分別下降9.3%和9.4%,但仍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,分別超標0.4倍和0.1倍。17個重點城市中,空氣質量排名前3的城市依次是神農架、天門、潛江。
周水華說:“2017年,全省空氣質量改善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,與我省對重污染天氣的及時預報預警,以及各地各部門加強應急措施密不可分。”
城市聲環境質量總體良好
除了水和大氣環境外,我省的區域環境噪聲狀況總體良好。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為53.7分貝,同比下降0.2分貝,主要噪聲源為生活噪聲和交通噪聲,占比78.5%。居住區、混合區、工業區、療養區、交通干線兩側區域等5類功能區環境噪聲總體達標率為78.4%。道路交通噪聲整體保持穩定。城市道路交通噪聲平均值為67.9分貝,同比下降0.1分貝。
此外,省環保廳還發布了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和全省農村環境質量監測情況。其中全省生態環境狀況良好,生態環境狀況指數為71.91。去年,全省農村環境質量監測結果顯示,我省農村環境質量狀況良好,其中空氣質量達標率為99.5%,地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3.5%;河流、湖庫水質達標率84.5%;土壤環境質量達標率85.6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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